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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集石油化工正高级工程师的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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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09-26 10:33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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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广东省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》(粤人发〔2003〕101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粤人社〔2021〕38号)有关规定,诚邀您加入正在筹建的“深圳市石油化工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委会”:

 

一、征集评审委员的专业范围

高分子化工、化学分析、化学工程、有机化工、无机化工等5个专业或相近专业。

 

二、征集评审委员的条件

(一)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。

(二)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,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,能认真履行职责,遵守评审工作纪律,并接受职称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。

(三)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、我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。

(四)现在职在岗(未退休),取得石油化工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工程师3年以上,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,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。

(五)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。

 

三、评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

(一)评审委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:

1.对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。

2.参加每年一度在深圳召开的职称评审会(抽签确定专家,4-6月的某个周六日),对申报者专业技术资格的独立评审权、表决权。

3.按规定获得丰厚的评审劳务报酬,异地评委参加评审会报销交通、住宿、餐饮等费用。

4.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
(二)评审委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:

1.准时参加评审会议,并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工作,自觉接受监督。

2.不向外泄露评委会委员和专业组成员姓名、地址、联系电话,不对外接受有关评审情况的查询。

3.没有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评审情况的义务。

4.评委委员、专业组成员,无论担任了何种行政领导职务,都是评委会的普通一员,评审中不得有行政干预的言行。

5.坚持客观、公正、准确的评审原则,认真履行职责,不得徇私、放宽标准条件以及出现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。

6.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
 

四、评审委员征集方式

(一)预报名:识别下方二维码填写资料后提交。

(二)深圳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,登录“深圳市人才一体化平台”填写资料并提交(具体待日常部门通知)。

 

特此邀请。

联系人:叶远锋 83461533-802

 

深圳市石油化工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

深圳市高分子行业协会

2021年9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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